如果不动产权证遗失,可以补办,但是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办理相关的手续。因此,发现丢失的不动产权证及时补办,以免影响相关的出售、出租等行为。
将是: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
1、申请登记
房屋持有人需要凭借自身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元件及复印件,向当地房管局以书面形式申请补办新的不动产权证,申请书中包括房屋的持有人的相关信息和详细的不动产权证丢失的原因,然后将申请书提交zhi办理遗失契证的窗口。
2、备案查档
房管局对已备案的不动产证件信息将进行核实留档,完成缴纳查档册费用后,开具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证件问题进行查档审核。
3、登报声明
经审核,申请人需凭携相关证明及临时收据,前往报社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声明,完成公告程序,正式宣告遗失者原件作废。
4、办理发证手续
申请人需要将发布公告的报纸和买单凭证带回房管局,到相应办理窗口办理新证发放手续。
5、勘丈入册
提交身份证件遗失补办申请后,申请人可以在六个月内前往房屋测绘所进行房屋重新测量和绘图,完成测量后,将测量结果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以做数据入册存档。
6、登记审查核准
将办理所有资料汇总起来,提交到房管局审核部门,经过初审、复审和终审,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发证
当所有资料齐全时,房管局将正常处理不动产证遗失申请,且批准后可重新申请新的不动产证。经过缮证和校对后,凭登记收件收据可领取补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