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老房子成了危房怎么办 长沙市区居民危房重建有过渡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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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老房子成了危房怎么办 长沙市区居民危房重建有过渡费吗?_图片1
  1. 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得到危房改造呢?
  2. 房龄30年的房子能卖吗?
  3. 长沙市区居民危房重建有过渡费吗?
  4. 城中村宅基地翻新允许吗?
  5. 市中心危房如何处理?

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得到危房改造呢?

危房改造补助详情: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范围 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zui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zui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三、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一)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 1.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 3.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二)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 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1.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扶贫部门审查申请人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申请人组织重点复核及现场抽查。 2.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乡镇建设管理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调查和评定,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申请人居住的房屋不属于C、D级危房的,不予上报审批。 3.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并在地方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不予批准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应与县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六)对经批准确定为补助对象、因指标有限未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可转入下一年度优先予以安排。

房龄30年的房子能卖吗?

30年的房子可以交易。

以下是关于30年后房子买卖的注意事项

1、30年的房子能买,但是银行出于规避风险的需要,房龄30年的房子很难进行贷款购房。银行对于二手房房龄的规定通常是20-25年以内,对于房龄比较老的房子,哪怕能办理贷款,银行也是会降低借款者的贷款成数。超过银行所规定期限的情况下,借款人只有全款购买房产。

2、房龄对房屋价值的影响重点体现在价值增长空间,市中心的老房子尽管有着地段上的绝对优势,但是,这种地段的房价本来就已经非常高昂,缺少新的观念刺激房价上涨,只能按市场行情行事。

3、房龄实际上与房屋的有效使用年限有紧密的关系。众所周知,现在国有土地上的住宅使用年限是70年,若房龄越大也就代表着实际使用年限的缩短。另外,房龄越大,房子的使用时间也就更久,对应地会产生一定的房屋维修费用,提高物业的维护成本,买房者的实际购房成本也就无意中的增高。

长沙市区居民危房重建有过渡费吗?

不一定。所谓过渡费,是指房屋拆迁、改造等,造成暂时性无法保证住户居住,为此根据实际情况,拆迁人提供一部分资金用于过渡所需,保证租房过渡,从而确保拆迁及修建工作顺利进行。

房子垮了,一般来说只能自己解决居住问题,如果恰逢拆迁,则可以得到一笔过渡费。

城中村宅基地翻新允许吗?

在我们这里,城中村宅基地是不允许翻新的。其原因是现在城市发展很快,要发展就需要土地,城中村宅基地就是城市发展首先需要征用的土地,要是允许翻建,那就会给今后的整体規划和拆迁造成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麻烦。这就是城中村宅基地不允许翻新的原因。

市中心危房如何处理?

城市房屋被鉴定为危房后,一般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一是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使用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继续观察的房屋。二是处理使用,采取措施可解除危险房屋。三是停止使用,无修缮价值暫时不拆除。四是整体拆除,适用于整栋危险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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