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买方购买普通住宅的房价款项中会收取契税,建筑面积若120平方米以下,契税税率为2%,超过120平方米,按4%收取。
2、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房屋买卖交易,需支付250元的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收取500元的手续费。
3、公共维修基金:2%房价款
4、每平方米0.3元的产权登记费
5、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收取4元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步骤
1、申请人凭着户口簿和身份证,向位于本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申领《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以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3、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对此进行初审,并在社区进行公示。
4、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与区民政局共同进行复核并对房屋申请打分。
5、市住房保障办会经复核,对申请人的出购需求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将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并将结果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后如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予以批准。
6、市住房保障办应当按照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的得分高低对其进行轮候排序,对于得分相同的,则通过摇珠的方式确定其轮候的先后顺序。
7、根据房源状况,市住房保障办根据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拿到配售通知的轮候者可以根据配售项目的房源情况自由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申请购买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拥有当地城镇户口
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或者现无住房或居住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