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满足条件
1、家庭成员在本市城镇拥有常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即低于当地官方规定的较低收入标准。
3、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
市房管部门应制定具体办法, 优先将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给无房户、被拆迁户、残疾人及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中贫困家庭成员或低收入家庭成员。
武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要求
1、各家庭成员均需出具有关收入情况的证明,失业人员需出示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较低生活保障证明,而自由职业人员则需提供本人收入情况的说明。
2、获取补偿的申请人须出具住房证明,包括单位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以及被拆迁户的拆迁协议(含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房户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户口证明和身份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除单身人士除外)。
对属于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申请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武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指南
1、shou先,申请购买武汉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需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签署相应的书面文件,以确认购房资格。
2、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情况进行核实,经审核通过后会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则签署初审意见,并把申请材料报送给区民政部门。
3、武汉市房管部门会发放《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有效期为24个月,持有此证明的家庭可以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