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房屋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担保财产的形式。抵押的形式不改变抵押物的占有情况,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则不同,质权人对质押物拥有保管权,而不用抵押人的管理。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备直接处置权,一般需要和抵押人协商,或经过法庭审理后进行处置;而质押物则不需要征得协议或裁定,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质权人便可以进行处置。

房屋质押和抵押的区别_图片1

房屋质押与抵押:哪种更好?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某种财产作为抵押物,当债务人未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变卖抵押物,以获得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以便债权人以该财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或权利折价或变卖偿还债务。

3、质押又称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用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出售这种动产,以获得价值从而优先受偿。但是,房屋不是动产,不能质押,但是可以抵押和典当。

房产抵押给个人是否合法?

要做抵押,必须准备有效的身份证和房产本,以便登记。此外,还要准备一份抵押合同或者在借款合同中有抵押条款,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去房产局进行登记就可以。如果资料不完善,当地房产局会提示应做的补充。

房产抵押指的是,房屋产权人以房屋契约作为抵押,获得借款,按期支付利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人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有收取应支付的利息,无使用和管理房屋的权利,借款一旦归还,产权人将恢复房屋抵押权利。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房屋,在处置的价款中先行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一方称为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存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立房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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