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较高年限依据其用途而定:住宅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
70年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359条:
使用期满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缴纳或者减免续期费用要照搬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续期手续。
在有关约定的情况下,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将按照约定办理。
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产权到期后续期是否需要缴费?
目前尚无明确减免政策可供参考
《民法典》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情况。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届满后将自行续期,这样就无需申请者再次发起主动申请续期。
70年使用权到期时,土地自动续期,无需担心会被收回。
目前续期是否需要缴费及可能的减免情况尚不清楚
民法典对续期收费没有明确规定,关于自动续期的期限、收费标准以及是否应收费等问题,需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来确定规定。
目前,大部分住宅用地使用权尚未到期,因此法院出现的相关法律纠纷也较少。
70年产权到期后,将自动续期,但是是否需要支付续期费用、以及是否涉及减免续期费用,还需要国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正常的续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