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先抵押后出售怎么受偿?


.,大家好,我是看房网小宇。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房屋先抵押后出售怎么受偿?买房知识。

房屋设定抵押权并经登记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又予以出售,涉及抵押权与购房消费者权益冲突。

(1)如果出卖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购房人抵押物设定抵押的情况,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抵押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的规定,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转让行为无效。不动产设定抵押权,应办理抵押物登记,登记的目的在于确保财产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购房消费者应通过登记簿查询房屋上的权属状况其硫于审査而导致的损失不应转嫁给抵押权人承担。
房屋先抵押后出售怎么受偿?_图片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即使出卖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购房人抵押物设定抵押的情况,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因此面受吃响,抵押权人仍可就经登记的抵押物行使物上追及权实现其影机、受让人亦可行使涤除权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因此,不管该房已转移至何人之手,即使已转移给了消费者,消费者的所有S不能对抗该房屋的抵押权,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务,以取得房屋所有权,然后就涤除房屋上负担所支付的价款押人追偿。

(2)如果出卖人已通知抵押权人的,对该物的处分已获得抵权人的同意,抵押权人可提前实现其债权;如果已告知购房人抵得物设定抵押的情况,购房人仍然买受的,属于买受人自愿承担风险自无反悔并受法律保护的依据。

好了,关于:房屋先抵押后出售怎么受偿?买房知识今天就分享到这,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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