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丢了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均已明确约定,双方应当遵守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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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办流程指南

1、在未进行购房预售登记之前,如果购房者的合同丢失,只需要作废剩余的合同,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大概约为五十元左右的新合同工本费。

2、若购房者在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预售合同,应在报纸上发布解除该合同的声明,然后在三个月期满之后,向有关机关申请注销原来签订的合同,并且重新和开发商签订新的合同,进行预售登记手续。

3、购房者丢失合同后,除了办理上述第二种情况的手续外,还需要与贷款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将新的合同放到银行质押,用以替代原先已注销的购房合同。

预售房屋购买合同:规定买方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1、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双方约定的一种协议,预售方同意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的所有权转移给预购方,预购方需支付定金或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

2、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指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提前出售给承购人,而承购人则需要支付shou付金或全款的交易行为。开发企业与承购人之间就这种交易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3、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基于正在建设中的房屋的买卖合同,但它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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