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约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品房预约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商品房买卖交易中,普遍存在shou先签订认购协议的情况。这种商品房认购协议实质上就是预约合同,是约定未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契约。当一方违反预约合同的规定,不与对方签订本约或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的内容与对方签订本约合同时,将承担违约责任,说明这一类合同一般都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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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与预售合同的区别

1、标的物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尚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料性。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可能是已建成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还包括建筑物及小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条件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主体合格、表达意思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主体合格和形式合法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殊要求,应依据具体情况加以认定。表达意思真实和内容合法则应符合一般原则。

商品房交付使用合同需要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和程序。一般情况下,出售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日期之前通知买方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方则在收到交付使用通知后依照约定或通知中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约定,买方应对商品房进行必要的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

3、适用范围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标的仅限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而预告登记则适用于所有不动产交易,包括商品房、私房交易,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整体受让等,商品房的现房买卖、二手房买卖、旧房买卖合同都不在此登记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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