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制度什么时候开始的

1994年,大陆开始实施预售制度,以加快商品房建设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由于城镇住房数量不充足,导致商品房的供不应求,因此预售制度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持续的实施。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有何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是不一样的,当开发商准备出售尚未完工的房屋的时候,需要签订预售合同,而这份合同的就是买卖双方协商定价的协议。一般情况下,预售合同的履行期会比购买合同要长。

商品房预售所需条件

在预售商品房时,预售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要求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并且交纳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拿到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方可进行预售。由于要求施工必须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是7层以下的建筑,必须达到主体工程封顶才能对外预售,而七层以上的建筑,则必须保证主体工程少投入2/3的预算总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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