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公司提供的是公共服务,业主没住,服务内容没减少,服务质量没降低。
2、物业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而房屋空置的业主没享受到物业服务,不是物业不提供服务。
3、业主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由拒履行义务。未居住的业主不能以“我没享受到服务”、“我不需要服务”等为理由而拒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法定义务。
4、服务是商品。物业服务也是商品,既有使用权利,也有成本支出。
5、空置房不缴纳物业费,既侵犯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打个比喻,大家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小区可以种5颗树,因为个别业主不缴费,小区只能种3棵树。
6、业主缴纳物业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使房屋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