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经办人前往银行服务网点取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需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或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 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前往管理中 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 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应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 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在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后,如果符合要求,将给职工办理提取手续,并打印《受理回执》,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及证明材料的原件交付职工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