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可免征房产税的房产有哪些?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的自用房产以及个人单独非营业用的房产等均免于缴纳房产税;对于纳受困难的纳税人,地方税务局可以给予减免或暂缓缴纳的期限;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可定期免征;在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建设的临时性房屋则可以免征;半年期限内停用的房屋,在大修期间可免征。
在房产税尚未作为国家法律制度全面向各地征收之前,我们只能对目前各地出台的房产税征收制度做出简单了解。一般情况下,任何大型产权性质的房子都需要交纳房产税,不论是住宅楼还是属于商业用房。唯 一可以不用缴纳房产税的主体基本上是行政单位。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并于10月1日开始实施,今依然有效,每次房屋交易中都会产生相关税费。
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镇和工业区,这些地区的纳税人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产权是国有的,经营管理单位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一般情况下,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是房屋原值乘以百分之一点二的税率。目前只有重庆、上海等城市实行房地产税的征收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需要征收房产税,但是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缴纳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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