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性质如何确定念

如何看待房地产广告和要约?

新房的时候都会有项目介绍广告宣传单,这个算要约吗?今天看房网小编和大家一起来聊聊!

什么是房地产广告?

根据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 规定,房地产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卖出、出租项目转让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性质如何确定念_图片1

也就是说,开发商发布的楼盘宣传资料,上面关于新楼盘的面积、户型等介绍,都属于新房的广告。其中包括租房、买房广告。

房地产广告是要约?

大家都知道,要约是双方成交的前提。要约也就是卖方给买房卖掉产品的信号。那么,要约具有约束力,受法律保护。房地产广告是要约?

根据合同法规定:商业广告在原则上是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立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看待。但是商业广告若具有确定的内容,且表明经他人承诺即对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该商业广告则应视为要约,只要他人做出相应的承诺,即发生合同的效力,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简单点说,广告不是真正的要约。但广告做了明确的说明,比如:买某楼盘,一定会就读某某学校,你是看了这句话,才去买的。售楼部的人也给了肯定的答复。那么,该商业广告则应视为要约。

买房不应该只看宣传册,一般开发商都会有夸张的嫌疑,也不要只凭售楼部销售口头承诺。只有把条款写进合同里,才是实打实的承诺。所以,小伙伴们,如果开发商给了承诺,一定要落实到合同里。
好了,以上仅为广州看房网小编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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